通合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除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外,其他 123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拟归属的 12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 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