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我们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二、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作 废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