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我们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