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 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 董事长赵鸿飞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目的 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 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 利率风险为目的。 2. 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 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3. 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 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 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