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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