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决策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