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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杭州 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