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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六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