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 1806 1806, ShenZhen International Exchange Square, North Fuhua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电话 Tel:(0755)8273 9170 邮编:518048 二〇二四年七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