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讯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大会的提案、决议 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与行为,规 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