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报问询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4]2400084007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迅达公司或公司)转来贵部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奉悉。我们对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 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问询函中须由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 1: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年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主要有:一是你公司因矿产品贸易向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 熙")分别预付款项 3,780.00 万元和 6,103.80 万元。2023 年度,海南华熙已到 货 4,674.66 万元,上海源沅尚未到货。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华兴所无法上 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欣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