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2061/FY/2024-667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 载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