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邮编:518034 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86)(755)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2061/FY/2024-689 致: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