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根据王锐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具备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 3、本次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王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郭国庆、温志浩、徐焱军 2023 年 9 月 4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王锐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