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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00545Liande(300545)2023-12-08 12: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