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