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 席由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成员中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