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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2月)
300552VanJee(300552)2024-02-26 10:4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管理,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真实性、必要性及公允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和《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