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测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 于 2022 年 6 月承接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公司"、"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 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