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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570T&S(300570)2023-09-05 11:1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1 3、我们同意聘任张艺明先生为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蔡波女士为董事会 秘书,聘任肖湘杰先生、张积中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建、楼永辉、周新黎 2023 年 9 月 5 日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