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相关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股权管理 第一条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和母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