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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月)
300578BizConf(300578)2024-01-30 11:37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注重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