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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300578BizConf(300578)2024-01-30 11:35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