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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583Sito Bio(300583)2024-04-28 07:38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 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 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1 页,共 8 页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