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均属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披露 的激励对象相符。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 1 2、本次激励计划拟解除限售部分对应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本次解除限售的 24 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