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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300595AUTEK(300595)2024-03-29 09:4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 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并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