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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00596RC(300596)2024-04-17 13:3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审慎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议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