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四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