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的 其他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