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眸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眸芯科技"或"标的公司")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规 定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以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