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受上海富瀚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 任上市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眸芯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眸芯科技"或"标的公司")49%股权,同时 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 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