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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德恒 02F20230448-01-0003 号 致: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事宜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