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YINGKE LAW FIRM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 128 号天宝国能大厦 3F 传真:0513-89080999 邮编:226000 1 / 13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F20240205-001 致: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 13 副本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遗漏。 2、本所根据《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3、本所仅就与捷捷微电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