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公允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 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