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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300626HuaRui(300626)2023-12-07 09:54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须具备专业会计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 长,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必须为会计专业人 士。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