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瑞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委员会成立时第一届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 人员组成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五条 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