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 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证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 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中低 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