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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0630HNPOLY(300630)2024-07-05 15: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普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本报告期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