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金杜依赖有 关政府部门、彩讯股份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彩讯股份)委托,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的相关事 项,出具《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