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彩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一) 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 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提名委员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