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彩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