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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彩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 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在董事会审议公司年报前,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 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 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 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