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凯普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3号)同意,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管秩生先生在内的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945,804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45.7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