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中国·福州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 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维护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九条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期间应充分发挥 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具体履职要求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 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