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修订本)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修订本 2024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媒体 信息排查,落实维稳责任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股吧、QQ群、微信群)、报刊、电视、 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 或解除重大合同等事项,应做到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方发出问询函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