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本 2023年12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