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监事会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本次拟募集 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19,9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63,700.00 万元。本次调减募集 资金总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减而调整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并调整发行方案的情况,编制的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2023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等相 关文件及其审议程序,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