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07080017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2 Hudong Road. Fuzhou. Fujian. China 申话(Tel):0591- 关于大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07080017 号 大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股份")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大龙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龙股份管理层出具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