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9:00 地点:在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及线上会议 主持人:林希胜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胡学龙、林希胜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2 名。本次会议资 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我们 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