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和投资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以及《烟台正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 ...